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招标信息> 标讯资讯> 详情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广东省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项目(第二次)公告

所属项目:广东省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院

发布时间:2024-12-30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监督管理,规范采购行为,经医院研究决定对我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进行公开遴选。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遴选活动。本项目因在首次公告报名期限内对项目需求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现发布第二次公告。

一、项目名称

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

二、项目内容

遴选我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1家,服务期限2年,负责我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及配送。中药配方颗粒通过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广州GPO平台)进行线上采购。本项目实施期间,如遇国家或省级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则按相关政策执行。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

3.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企业业绩和社会信誉,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报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同一母公司下属两家(含两家)以上的分、子公司参与报名。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8日,8:0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门诊楼负一楼药库。

联系人:易药师,联系电话020-36550604。

(二)报名材料及评审材料

1.《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等资质文件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证明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

4.按照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评审标准(附件2)要求,提供相应评审材料。

5.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函。

(三)其他

1.报价要求:按照中药配方颗粒报价单(附件1)要求及品种顺序进行报价,未能生产供应的品种备注“未能生产供应”。提供报价单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不接收pdf版),要求换算成对应饮片最小单位1g的价格。品种价格不能虚报、谎报、过分偏离实际,一经发现,取消项目参与资格。

2.所有纸质材料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密封提交,依次按报名材料、评审材料顺序排列并胶装成册(一正5副,共6份)。密封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如未按要求执行则视为无效响应。除报价单excel电子版在遴选现场提交,其他纸质材料均需在报名时间内提交,将于遴选现场启封。现场核查报名材料,如有遗漏、缺失,则视为无效报名。

3.遴选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告解释权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具有本公告解释权。

附件:1.中药配方颗粒报价单

2.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评审标准

(请在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致电020-36550604联系易药师获取附件1、2)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