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企业:
根据《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及2016年第二次药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的要求,我区对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招标谈判药品分组、限价、标准品、指标信息、经济技术标得分等相关信息进行了资料核查、审核及申(投)诉处理,经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审核、复议后,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请各参与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点击“药品数据库资审系统”—“2015年药品集中采购报名与报价”—“结果公布”查看结果。
业务电话:0471-4930630
附件: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招标谈判药品分组、限价等相关信息申投诉处理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