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做好本市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工作,按照我市整体部署安排,开展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采购执行量公示及三方协议网上签订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中选药品采购执行量公示
相关单位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系统”,在“集中采购项目填报(第十一批)—药品须执行采购量/药品须执行折算量”栏目内,查看相关公示信息。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1日—2月13日12时。
2.中选药品三方协议网上签订
医药机构、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系统”—“集采填报(第十一批)”—“合同签约”栏目完成三方协议网上签订。
三方协议网上签订时间:2026年2月13日12时—2月27日17时。
二、其他要求
1.为保障我市医药机构中选品种用药供应,请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应工作,各有关企业提前做好组织生产、备货工作,确保我市相关药品集采中选结果执行。
2.三方协议签订时间截止后可以继续签约,完成签约后方可进行网上采购。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天津陈塘科技商务区服务中心四楼(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联系电话:022-24538156
联系邮箱:tjmpc@tjmpc.cn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