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企业:
根据鲁价费发【2009】96号文件和《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挂网药品收取网上采购服务费。请2009年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已挂网药品的企业,一次足额缴纳网上采购服务费。没有缴纳网上采购服务费的企业将不能进行网上采购交易。
一、缴费时间:2010年1月6日至2010年1月20日
二、缴费标准:每一药品品规300元。
三、缴费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现金。
四、发票领取:
1、 上门领取:款项到帐10日后,到山东省卫生厅医疗设备技术服务站办公楼518房间领取。
2、 邮寄发票(挂号信):需邮寄发票的企业,请缴费后如实填写《网上采购服务费缴纳情况表》,并发邮件到邮箱sdyycgsf@163.com,以便及时核对、邮寄发票。
五、收取网上采购服务费单位及账号:
单位名称:山东省卫生厅医疗设备技术服务站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文东支行
银行账号:000000735005500000023
六、咨询电话:0531-67873118
山东省卫生厅医疗设备技术服务站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