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自费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沪药事(2017)29号)要求,市药事所对本市已挂网自费药品进行了梳理。在本市阳光平台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无采购记录的自费药品,将关闭其采购状态。
本通知自2019年2月26日起执行。
具体药品目录见附件。
联系部门:社会服务科
联系电话:021-31773244,31773255,31773266。
附件:关闭无采购记录药品目录(自费药品)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