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卫生计生委,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药品生产及经营企业:
按照《2017年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藏卫发〔2017〕317号)、《西藏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藏卫发〔2017〕320号),以及2017年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等相关要求,结合医疗卫生机构反映,对2017年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属于双信封招标采购范围,进入商务标评审或议价评审未中标、废标药品,列入挂网限量采购。现将调入挂网限量采购药品清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各单位自行登录采购平台http://www.xzyxcg.cn下载。),相关采购方式和执行要求按照《关于公布执行2017年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结果(直接挂网采购部分)的通知》(藏卫发〔2017〕351号)、《关于公布执行2017年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双信封招标采购部分)中标结果的通知》(藏卫办医政发〔2018〕1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调入挂网限量采购药品清单
西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