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河南省医药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直接挂网药品网上采购工作的通知》(豫药联办〔2016〕9号)、《关于加强全省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豫药联办〔2015〕1号)、《关于对血管介入等六类高值医用耗材实行挂网采购的通知》(豫药联办〔2017〕1号),现将半年以上未进行网上交易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6日-3月20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暂停上述产品挂网交易资格。
附件1:半年以上未进行网上交易的药品名单.xls
附件2:半年以上未进行网上交易的医用耗材名单.xls
附件3:半年以上未进行网上交易的体外诊断试剂名单.xls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