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阳光采购结果,通过与军队中选产品比对,将同企业同通用名下不同规格及不同转换比的产品价格进行差比价计算。差比后,军队中选品种价格低于原来价格的,于2017年4月8日起直接调整执行低价格,具体品种详见附件。如有疑义,于4月6日前可向“中心”进行反馈(反馈邮箱:qjmbcywts@163.com,咨询热线:010-66949159,010-63843312)。今后凡企业在北京市阳光采购价格调整一律报中心备案,否则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拟执行价格表
全军药材供应保障监管中心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