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所投所有产品的制造商均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和所属行业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和所属行业填写,否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无效处理。
采购包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所投所有产品的制造商均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和所属行业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和所属行业填写,否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无效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注:含毒性饮片)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②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参与投标,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注:含毒性饮片)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不属于联合体投标即可,无须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①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注:含毒性饮片)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②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参与投标,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注:含毒性饮片)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不属于联合体投标即可,无须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采购包3: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中药饮片和颗粒剂: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不属于联合体投标即可,无须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1.计划备案号:51011424210200008925[2024]01535。2.本项目预算总金额:500万元,其中包1预算:120万元,最高限价:120万元;包2预算:40万元,最高限价:40万元;包3预算:340万元,最高限价:340万元。3.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791,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714室。4.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