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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优抚医院】辽宁省优抚医院采购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招标公告

所属项目:2022年辽宁省优抚医院采购中药

发布时间: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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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项目概况

辽宁省优抚医院采购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01701
项目名称:辽宁省优抚医院采购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001包组:①投标人所供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②投标人需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公司法人对业务员的授权书、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认证及联系方式。 ③投标人近三年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002包组:①投标人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或是被列入本省中药配方颗粒科研专项生产企业。 ②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 ③投标人必须是符合《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④投标人近三年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17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3月2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4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谦达慧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57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报送、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
(1)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报送时限:开标截止时间前
(2)解密时限:自代理公司或甲方通知解密开始时间起30分钟以内。
(3)报价提交的时限:开标截止时间前
2、投标人应自行携带电脑、CA锁
3、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1 份,采用U盘形式存储,开标现场“密封”递交,并与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电子版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优抚医院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贵和街46号
联系方式: 024-25891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谦达慧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575室
联系方式: 024-66765877
邮箱地址: lnqdh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谦达慧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400008000014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杜红超
电  话: 024-6676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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