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生产商、配送商:
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的委托,现将新纳入《广西过渡期基本药物采购目录》(以下简称《过渡目录》)配送委托率不达95%(详见附件1)的品种取消挂网资格、放弃《过渡目录》挂网资格(详见附件2)、《过渡目录》品种删除(详见附件3)及补充《过渡目录》(详见附件4)的情况进行公布。请各医疗机构、生产商、配送商严格按本通知公布的结果执行,原纳入《过渡目录》品种结果与本次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结果执行。本通知挂网后,将不再进行《过渡目录》品种的补充。
本次补充纳入《过渡目录》的品种,生产企业于2013年6月30日前进行选配送商及录入虚拟库存工作,具体操作事宜详见2013年4月25日《关于做好新纳入<广西过渡期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品种选配送商及网上采购工作的通知》第三点要求,配送委托率未达到95%的取消该品种过渡期基本药物采购目录的挂网资格。
附件:1.《过渡目录》配送委托率不达95%取消挂网资格的品种
2. 放弃《过渡目录》挂网资格品种
3.《过渡目录》删除品种
4. 补充纳入《过渡目录》的品种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