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中药配方颗粒医疗保障管理,保障参保人员基本用药需求,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1号令)、《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苏药监规【2021年】3号)),我局起草了《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7月29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电子邮箱:jsybj_yiguanchu@163.com 邮政编码:210013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