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
根据《云南省公立医院2015年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云南省公立医院2015年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纪要及《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公立医院集中采购近期相关工作意见的函》要求,属于谈判目录的产品将采取人机议价和面对面谈判方式分批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机议价。
(一)议价原则
1、冷链运输产品(见附件一),同厂同品规以截止至本公告发布日全国正在执行的省级中标(挂网)价中次低价挂网。
2、其他产品清单(见附件二),以截止至本公告发布日全国正在执行的省级中标(挂网)价中最低价挂网。
3、以上产品与限价挂网目录药品同步实行动态调整,企业接受谈判条件并同意动态调整则挂网。
(二)属于上述冷链运输产品和其他产品清单,且通过资质评审的谈判药品(谈判采购目录药品评审结果见附件三),采取人机议价,请企业根据议价原则分别申报全国最低价或次低价。其投标企业应在即日起至2017年12月8日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派被授权人本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14室递交价格申报函(格式见附件)。
二、面对面谈判。
对部分品规实行重点监控,专家结合医疗机构用药实际,面对面谈判。产品目录及谈判原则另行通知。
三、谈判目录中,同厂同剂型有不同规格属于其他分类采购项目的,同厂同品规按差比价规则差比。
联系电话: 0871-65357873、65167613、68393892
附件一: 冷链运输产品清单
附件二: 其他产品
附件三: 谈判采购目录药品评审结果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价格申报函(格式)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