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现将2019年第三批通过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挂网企业维护结果(附件1)予以公示,其中,表中标红的药品不符合报价规则,将取消挂网资格。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3日-15日,公示期内相关企业如有申诉质疑,请将加盖鲜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申诉或质疑情况表(附件2、3)excel版发送至邮箱hljyyjgzcc@163.com,并将邮件命名为“第三批通过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申诉质疑”,同时将上述材料纸质版邮寄至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收,联系电话:0451-88830052,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19年第三批通过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企业维护结果公示表
2.申诉情况表
3.质疑情况表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