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莆田九十五医院中药饮片项目(二次)(编号:gkbz2024121700010)已具备采购条件,经中国融通医疗健康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莆田九十五医院中药饮片项目
|
莆田九十五医院中药饮片项目
|
1
|
项
|
项目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中标人能按医院采购计划(品种、规格、数量)在48小时内送至医院指定地点(仓库或药房),急需品种2小时内配送到位,并能保证一周内多次配送。。
交货地点位于:莆田九十五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
其他:本项目入围3家投标人,具体采购内容与范围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书面声明材料】。
3.1.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税收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1.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3.1.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需体现“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期内无相关记录”),如有不一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指引: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ome/xybgxzzn/
3.1.7投标人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控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不含港澳台)【提供《资格声明函》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1.8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提供《资格声明函》】。
3.1.9投标人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提供《资格声明函》】。
3.1.10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1.11不存在此前与采购人或其关联企业开展商业活动中发生违法违规或违约等负面情形【提供《资格声明函》】。
投标人仅属于药品经营企业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既属于药品生产企业又是药品经营企业的,须提供:投标人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证书》复印件,同时还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4-12-18 09:00:00起至2024-12-24 17:00:00止(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 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进行采购文件购买(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登录系统在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后按照上述进行购买文件)。
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购买、下载采购文件及响应。
4.3 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莆田九十五医院中药饮片项目文件费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4 联系人
供应商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5 客服电话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拔打客服电话400-189-8880联系咨询。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01-02 10:00:00(北京时间)。
5.2 递交说明
本项目支持电子响应文件加密递交(签章、加密);同时供应商需准备纸质响应文件盖章密封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平台递交。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响应;否则将无法正常响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5.3递交注意事项
5.3.1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2 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投标工具端进行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上发布。
7.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其他补充
8.1项目名称:莆田九十五医院中药饮片项目(二次),项目编号:gkbz2024121700010,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前请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业务人员(陈女士,电话;19382126314)咨询领购采购文件流程及方式。
8.2比质比价文件领购方式:网上获取。
开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银行账号:344171055868
注意: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进入“采购平台”子系统,选择当前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响应。
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应答工具,在参与项目后可直接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及响应;投标人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189-8880)。
8.3本项目仅以电子响应文件作为评审的依据。采购文件中有与此条款表述不一致的,以此条款为准。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递交,投标人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8.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8.5.1 逾期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或者未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人;
8.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质比价文件的投标人。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融通医疗健康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岩路 485 号
联系人: 张老师
电 话: 18206028958
采购代理机构: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二段46-48号中电信谊商务楼
联系人: 彭女士
电话: 186837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