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组织人社局,各县(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在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开展药品采购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同如下要求一并执行:
一、加强宣传发动
各县、区要立即行动,加强宣传,及时将《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在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开展药品采购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政策资料发送到辖区各定点药店,动员有采购需求的定点药店积极参与自治区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采购。
二、深入指导服务
各县、区要主动上门服务,指导各定点药店于4月3日前申办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数字证书(CA)、申领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账号。指导定点药店熟悉平台采购操作流程,按照需求开展药品采购。
三、及时反馈情况
各县、区要逐家定点药店督促落实其在自治区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开展药品采购工作,于4月17日前将宣传发动和工作落实情况报市医保局邮箱(qzybj123@126.com)。
工作推进中遇重要事项与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医保局。
联系人:黄朝良,联系电话:2811218、13768172288。
钦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