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采〔2022〕201号
各药品生产及代理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第九批药品数据匹配工作的通知》(药采〔2022〕195号)文件要求,经我省申报药品的相关企业(含进口产品的国内总代理商)的数据匹配工作,现对第九批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匹配信息进行公示(登录药品集中招标系统,选择“药品招标管理”,进入“国家药品代码维护”模块查看)。
如相关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扫描上传申投诉材质(详见附件,申投诉登记表还需上传word版本)至中心邮箱(ahyycg@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第九批药品数据匹配申投诉+企业编号”。
公示期:2022年9月19日至9月21日。
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