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科学城卫生计生委,各公立医疗机构、相关药品生产及经营企业:
注射用灯盏花素(10mg)、注射用头孢曲松钠2个中标药品,因质疑、投诉等问题暂未公布执行中标结果。现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已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核查工作并得出维持原中标结果的结论(详见附件),现予公布执行。
根据《关于发布2015年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315号)关于替补中标有关规定,对第一批替补中标产品(详见附件)予以公布执行。
相关执行要求依照《关于公布执行2015年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双信封招标和谈判(议价)中标结果(第一批)的通知》(川药采联办〔2017〕5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15年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双信封招标和.xls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