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通化市中医院院内制剂品种委托生产服务
2.项目编号:THSZYY-20260203
3.工作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完成通化市中医院院内制剂委托生产相关事项。
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合格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180天
6.本次征集3家供应商。
02服务内容
按照院内制剂及药品法规要求,满足通化市中医院本次委托要求,完成院内制剂委托生产相关事项。
03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能力;
3.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4.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5.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效;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04报名文件要求
参加征集的供应商应当提供报名文件并装订成册,相应文件每页加盖公章(鲜章)并在成册文本加盖骑缝章(鲜章)。内容及顺序如下:
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顺序及内容包括:
1.封面
2.目录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后附企业开户证明: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注:报名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7.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 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8.信誉要求: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注:报名文件中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0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6年02月03日至2026年02月09日)
06报名须知
1.报名期限: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报名文件截止之日止共10日(2026年02月03日至2026年02月14日).
2.递交地点及时间:通化市中医院,上午09:00-11:00,下午 1:00-4:00。
3.联系人:鲍老师
4.联系电话:15981605599
07其他须知
1.逾期送达的报名文件不予接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征集不接收邮寄文件,须有专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递交报名文件,递交人须经授权,即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正反面件),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4.报名文件须一次性完成递交,报名文件缺少材料或不符合本次征集相应要求的,不接受补充或更正,一律视为报名无效。
5.院方不向未入选方解释未入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