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明电【2018】80号)等有关规定,我中心于2019年在网站发布退还保证金的通知,截止目前仍有部分投标人未来办理退款手续。现通知自2015年6月1日到2018年7月30日缴纳的医药采购项目药品和耗材保证金以及2017年1月1日前(未实行电子化交费模式的线下项目)缴纳的工程、采购类投标保证金,请还未办理退还手续的投标单位(或个人),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尽快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厅保证金窗口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咨询电话:0391-3568911。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