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医保〔2022〕285号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海南省药品挂网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省医保服务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关医药机构,相关企业: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67号)和《海南省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医用耗材)限价阳光采购规则(试行)》(琼医保规〔2019〕2号)等文件要求,改革完善药品挂网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全省药品挂网采购行为,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我局研究制定了《海南省药品挂网采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