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调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立医院补充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目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补充直接挂网目录》药品的资质审核结果已于2018年10月24日挂网公示。
部分企业因各种原因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为满足临床用药需求,经会议研究决定,我中心组织开展资料补充申报工作,现将资料补充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增补范围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规范的(缺少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委托书模糊不清的);
(二)申报函不规范的(缺少法定代表人签字、申报企业伴随承诺服务不规范的);
(三)药品生产企业保证按时足量供货承诺函不规范的;
(四)执行药品两票制承诺函不规范的;
(五)2016年以来,药品生产企业两年以来无生产(或无经营)假(劣)药品承诺函不规范的;
(六)2016年以来,药品生产企业注册所在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药品生产企业两年以来无单位行贿犯罪记录书面证明不符合要求的;
(七)申报产品2016年以来市级(含)以上药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全检报告不符合要求的;
(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药品注册批件》(国产药品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提供)或《医药产品注册证》(港澳台地区药品提供)等相关资质缺少或不清晰的;
二、补充申报文件的时间界定
根据《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立医院药品补充直接挂网采购文件》要求,信息录入及上传资料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20日,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取得的时间必须为2018年6月20日(含)之前;对于2018年6月20日之后取得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不予认定。
三、补充申报文件的递交程序
1.相关企业凭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药品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上传递交;
2.相关补充证明材料须符合《2018年宁夏公立医院补充挂网采购申报文件》的要求;
四、补充申报文件申报时间
2018年10月30日-11月5日18:00
联系人:张东河 于丽娜
联系方式:0951-6891038
0951-6891051
宁夏药品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