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我市2026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疫苗质量安全、供应稳定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面向已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疫苗)集中采购交易系统的疫苗生产企业,公开征集非免疫规划疫苗供应资质材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疫苗)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完成注册挂网,且有意向靖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供应非免疫规划疫苗的疫苗生产企业。
二、提交材料清单(均需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一)企业资质文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通过年度检验或公示,注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明确生产范围包含对应疫苗品种);
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GMP合规性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明确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注明仅用于本次2026年度靖西市非免疫规划疫苗资质申报)、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5.进口疫苗额外提供:有效期内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含补充申请批件,如有)、进口药品通关单,以及国内代理委托授权书(代理协议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
(二)疫苗产品资质文件
1.疫苗《药品注册批件》(含补充申请批件,如有)复印件;
2.疫苗官方说明书、最小包装标签样稿(需与注册批件一致,外文材料需附中文翻译件);
3.近一年内(自材料提交截止日倒算)的疫苗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明复印件(按所申报疫苗品种逐一对应提供);
4.疫苗储存、运输冷链管理相关文件,包括冷链设施设备清单、温度监测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及冷链验证报告;
5.所申报疫苗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疫苗)集中采购交易系统中的挂网目录信息打印件(已停产、停供品种不得列入)。
(三)产品与服务说明文件
1.承诺文件:包括疫苗质量保证书(明确质量责任及不合格产品召回机制)、售后服务承诺书(含退换货流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响应机制)、企业廉洁自律承诺书(承诺无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2.产品说明:疫苗产品详细介绍、适用人群、免疫程序、禁忌症及注意事项说明;
3.供应保障材料:年度供应保障方案、配送能力说明(委托配送的需提供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的委托配送协议及配送企业资质)、冷链管理专项承诺;
4.价格与技术服务:疫苗报价清单(含配送至接种单位的全部费用定价说明)、售后技术服务承诺(含专业咨询、培训支持等);
5.特殊情况说明:如存在疫苗调价、产品停产或撤销生产等情况,需提供正式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文件。
(四)信用证明文件
疫苗生产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需明确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内,加盖企业公章。
三、报送要求
(一)材料整理:所有纸质材料需按本公告第二条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编制封面(注明企业名称、申报年份、联系电话)及详细目录,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被授权人签字确认(企业资质材料纸质版接受现场或邮寄提交);
(二)提交方式:仅接受纸质版材料,可选择现场递交或邮寄(邮寄采用EMS或顺丰速递,以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接收时限: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2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真实性要求:所有材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我中心将对材料进行审核,若发现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将企业纳入不良合作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市非免疫规划疫苗供应。
四、联系方式
单位:靖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收件地址:靖西市新靖镇绣球大道932号(靖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管理科);
咨询电话:0776-6228112(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人:免疫规划管理科工作人员。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及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靖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