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6〕74号)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76号)的要求,现将疫苗生产企业委托区内外药品批发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储存配送疫苗备案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附:疫苗生产企业委托区内外药品批发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储存配送疫苗备案的企业名单(2018年第7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7日
序号 | 委托企业名称 | 委托企业 注册地址 | 被委托企业 名称 | 仓库地址 | 委托品种 | 委托业务 | 配送区域 | 委托配送有效期 |
1 | 江苏康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819号 | 山东大舜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圣井高科技园 | 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 | 运输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018年4月16日 至2019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