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医保招采函〔2023〕47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执行十六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湘医保函〔2023〕32号),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了第三、五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河南联盟接续中选结果第一采购年同通用名剂型非中选产品限价挂网工作,经平台公示、企业确认后,共受理申诉7条,经研究,确定如下处理意见。
一、申诉成立1条。序号1,申诉成立,按原价格予以挂网。
二、申诉不成立6条。序号2—7,申诉不成立,限价按湘医保函〔2023〕32号中“推进挂网价格协同”执行。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6月13日17时前在医保招采子系统执行以上处理结果。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