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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籍田中心卫生院】四川天府新区籍田中心卫生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所属项目:四川天府新区籍田中心卫生院院标

发布时间:2023-02-16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8820220002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采购产品清单及参数要求等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2-06,更正为:2023-02-23。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2-21 10:30:00,更正为:2023-03-06 10: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2-21 10:30:00,更正为:2023-03-06 10:30:00。

  • 将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1月31日至2023年02月06日”更正为:“2023年01月31日至2023年2月23日”。
  • 将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3月6日10:30。

将本项目“采购产品清单及参数要求”更正,具体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本项目情况:1、采购计划文号: 51018822210200001024[2022]00490。2、预算金额:人民币65万元。3、采购预算品目为药品类。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无。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籍田中心卫生院

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籍田镇南街68号

联系方式:028-85690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3号

联系方式:028-87333799-6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87333799-603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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