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江苏省第四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联盟采购办公室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产品资质、分组和价格信息等进行评审。现对经专家评审确定的符合要求产品资质、分组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月21日17:00。相关产品省级集采最低价和挂网价等信息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药品分类采购-联盟采购-省第四轮药品(202310))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药品分类采购-其他-省第四轮药品公告(二))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资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申投诉。
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
阳光采购联盟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