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推进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药品网上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药集采发〔2022〕1号)工作要求,现将我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网上采购药品信息调整结果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截至2023年4月25日
二、公示内容
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网上采购药品信息调整结果
三、操作方法
请相关企业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https://www.tjmpc.cn/),在“集中采购系统”的“药品信息采集-拟销售药品公示”项下进行查看。
四、相关事项
公示期满后,将根据公示情况,确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和医保支付政策,择期发文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陈塘科技商务区服务中心四楼(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联系电话:022-24538156、022-24538157
电子信箱:tjmpc@tjmpc.cn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