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第二类疫苗采购工作,根据《盐都区第二类疫苗遴选工作方案》,拟对2018-2019年度使用的部分第二类疫苗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布的第二类疫苗省级集中采购中标的二类疫苗;
2.参加遴选的品种近5年内无疫苗质量事件发生,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遴选范围
本期遴选范围为同种规格、剂型有2个及以上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疫苗品种。具体为:
1、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1.0ml、Vero细胞0.5ml);
2、ACYW135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3、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4、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5、重组乙型肝炎疫苗(10微克、20微克);
6、肠道病毒EV71疫苗;
7、水痘减毒活疫苗;
8、23价肺炎疫苗;
9、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其它独家生产的二类疫苗不参与本期遴选,根据各预防接种点上报的接种计划,按照《盐都区第二类疫苗管理方案》的规定直接进行采购。
三、遴选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区疫苗管理委员会就疫苗生产企业、推广企业、委托冷链配送企业等企业资质、疫苗冷链运输、供货情况、产品质量及效果评价、疑似异常反应发生与处理、退换货承诺等重点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择优选择疫苗生产企业。
四、相关事项
(一)提交材料。
1.资质备案材料。企业、产品、委托推广企业、委托冷链物流配送企业资质材料及各环节授权委托书。(附件1)
2.廉洁自律材料。提供廉洁自律服务承诺书。
3.遴选现场材料。凡有意愿在我区使用的第二类疫苗生产企业(或委托推广企业),应向盐都区疾控中心提供《盐都区第二类疫苗遴选评审信息收集表》(见附件2),反映生产企业规模、知名度、信誉、体现产品优势及质量服务承诺书等纸质资料。提交纸质材料采用活页夹、塑料夹或胶装等形式按顺序整理成册。《盐都区第二类疫苗遴选评审信息收集表》需同时提供汇总的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发送到7841kj@163.com。
第二类疫苗生产企业向区疾控中心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参选资格。
(二)提交时间。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5日,逾期将视作放弃。
(三)材料接收。为便于遴选评审,提供正本1份(加盖企业红色印章)、副本10份,外用档案袋、封条加盖印章密封。接收地址:盐都区疾控中心防疫科(盐城市新都西路29号,紫金大厦附属楼2楼),联系人:董梅,联系电话0515-88322902。
附件 1. 疫苗评审材料汇编
2. 盐都区第二类疫苗遴选采购评审信息收集表
盐城市盐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