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邢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抗结核药品采购项目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国办发〔2017〕1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减少结核病危害,实施结核病诊疗规范,为肺结核患者提供使用固定剂量复合制剂(简称FDC)。FDC是由数种不同药物按一定的剂量配方,混合制成的一种复方制剂,常用组合有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及异烟肼+利福平两种,用于提高患者治疗的依从性,减少错误服药,避免单一用药,防止继发耐药产生。目前,我国只有“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具有该种药品的生产技术,能够生产符合国家要求的HRZE(FDC)(即每片含利福平150mg、异烟肼75mg、吡嗪酰胺400mg、乙胺丁醇275mg)参数标准的药品;且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批准文号,用于结核病患者的治疗使用,既能保证治疗效果,又可减少不良反应。截止2018年3月,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的生产该药品的厂家仅此一家。因此,决定由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做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络街6号
征求意见期限:2018/06/06——2018/06/12
采购人名称:邢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地址 :邢台市冶金北路1119号
采购人邮编:054000
采购人联系方式:卢杰+0319-8319068
采购预算金额:1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新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富民路180号民警小区15号楼2单601室
采购代理机构邮编:05400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袁佳亮+18713939023
财政部门地址:邢台市桥西区守敬北路281号
财政部门邮编:054000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0319-2222075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