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1年度青海省非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的工作程序,经企业报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现将非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配送企业资质审核结果(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截止到6月1日18时,在公示期间接受质疑澄清。
附件:2011年非基本药物配送资质审核合格企业及企业基本情况.pdf
联系电话:0971-6128835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