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基层卫生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保障我县乡镇卫生院药品供应工作有序运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阳光的购销环境,根据《广西卫生健康领域采购重点环节内部操作规范(试行)》(桂卫财审发〔2023〕2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桂医改办〔2017〕18号)等文件精神 ,现就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遵纪守法、廉洁经营的原则。
3、坚持商业贿赂一票否决的原则。
4、坚持诚实守信、信誉良好、能力突出的原则。
5、坚持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快捷方便的原则。
二、遴选项目
1、项目名称:宁明县基层卫生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
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三、遴选条件
(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等,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能配送的所有药品类别。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经营,无违规违法违纪行为,近三年内无行政部门处分处罚事件。
(四)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件,未与我县各医疗机构发生过纠纷,未在各医疗机构黑名单中。
(五)药品配送企业须严格执行“两票制”。
(六)配送西药、中成药企业必须具有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
(七)药品配送企业为同一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参加遴选活动。
(八)药品配送企业承诺内容
1.配送药品的质量保证,以及特殊药品、高警示药品、冷链药品的安全保证。
2.配送药品的及时性、完成率、配送准确度的保证:
①一般药品(普通订单)响应及送达的时间:48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96小时,确保满足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
②急救、急用药品(特殊订单或紧急订单)响应及送达的时间:急(抢)救药品4小时送达,急用药品8小时内送达;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品、短缺或罕见等药品具有一定的储备量,配送时限不超过8小时,并且确保货票同行。
③严格按照计划单配送,做到精准配送。
3.配送药品的售后服务保证:近效期、过期、破损、霉烂变质等药品退换货3个工作日内解决;药品调价若为采购平台价格变动,应当日处置。
4.其他:由药品配送企业自主提供服务承诺方案。
四、遴选
1、遴选时间:2025年1月24日18:00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后,由宁明县卫生健康局进行遴选。
2、综合评价打分:宁明县卫生健康局会根据企业递交的材料,对供应商资质能力、配送能力、配送服务方案、与其他机构合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分,遴选评分表见附件3,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供货商。遴选单位无义务向未中选的供货商解释未中选原因和退还其报名材料。
3、遴选方式
(1)以县为单位遴选供应商,遴选出来的供应商负责辖区内基层卫生院药品配送。
(2)遴选工作在宁明县卫生健康局进行。
(3)遴选出的药品配送企业,服务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如上级另有通知按上级通知执行。期间,因入选药品配送企业主动退出、强制退出或根据需要调整时,按照遴选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4)遴选现场邀请县纪委派员参与监督。
4、遴选数量
我县确定遴选的药品配送企业数量为10家。
5、配送范围的确定
遴选出的供应商,只负责我县15家基层卫生院的药品配送。
6、宁明县卫生健康局保留对本次遴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五、其他事项
1、麻醉、精神类、放射性药品等单一来源采购药品,其配送企业不参与遴选,直接续签合同。
2、执行过程中,因政策有变动的,按政策进行调整。
3、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配送企业,立即退出,不得继续配送药品。
4、凡发现药品配送企业在药品经营中有违反行风等违规违纪行为,立即停止该企业的药品配送资格,且该企业2年内不得申请药品配送权。
六、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7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18:00(周末、法定国家节假日除外),邮寄纸质材料务必于2025年1月24日18:00前送达,逾期视为放弃参与。
2、报名地点:宁明县城中镇明阳街39号宁明县卫生健康局三楼办公室(3)。
3、联系人及电话:陆华、陈艳,0771-8620809。
4、递交材料:配送企业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我局递交附件1《 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申请》、附件2《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条件审查表》,同时按照附件3《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进行自评打分,并按要求提供附件2、3相关支撑资料。
5、参加报名的企业须保证递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遴选资格。
6、未尽事宜,请咨询宁明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股,咨询电话:0771-8636523。
宁明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17日
附件1
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申请
宁明县卫生健康局:
我公司作为中国境内合法合规的医药配送企业,经营资质、硬件设施、人员配置等条件均符合贵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要求,特此申请参与此次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现我公司委托___________作为授权代理人,负责本项目后续工作。我公司承诺,提供递交的资料均合法有效。
法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
企业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备注: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