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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宁明县卫生健康局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公告

所属项目: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宁

发布时间: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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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切实做好我县基层卫生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保障我县乡镇卫生院药品供应工作有序运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阳光的购销环境,根据《广西卫生健康领域采购重点环节内部操作规范(试行)》(桂卫财审发〔2023〕2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桂医改办〔2017〕18号)等文件精神 ,现就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遵纪守法、廉洁经营的原则。

3、坚持商业贿赂一票否决的原则。

4、坚持诚实守信、信誉良好、能力突出的原则。

5、坚持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快捷方便的原则。

二、遴选项目

1、项目名称:宁明县基层卫生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

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三、遴选条件

(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等,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能配送的所有药品类别。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经营,无违规违法违纪行为,近三年内无行政部门处分处罚事件。

(四)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件,未与我县各医疗机构发生过纠纷,未在各医疗机构黑名单中。

(五)药品配送企业须严格执行“两票制”。

(六)配送西药、中成药企业必须具有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

(七)药品配送企业为同一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参加遴选活动。

(八)药品配送企业承诺内容

1.配送药品的质量保证,以及特殊药品、高警示药品、冷链药品的安全保证。

2.配送药品的及时性、完成率、配送准确度的保证:

①一般药品(普通订单)响应及送达的时间:48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96小时,确保满足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

②急救、急用药品(特殊订单或紧急订单)响应及送达的时间:急(抢)救药品4小时送达,急用药品8小时内送达;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品、短缺或罕见等药品具有一定的储备量,配送时限不超过8小时,并且确保货票同行。

③严格按照计划单配送,做到精准配送。

3.配送药品的售后服务保证:近效期、过期、破损、霉烂变质等药品退换货3个工作日内解决;药品调价若为采购平台价格变动,应当日处置。

4.其他:由药品配送企业自主提供服务承诺方案。

四、遴选

1、遴选时间:2025年1月24日18:00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后,由宁明县卫生健康局进行遴选。

2、综合评价打分:宁明县卫生健康局会根据企业递交的材料,对供应商资质能力、配送能力、配送服务方案、与其他机构合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分,遴选评分表见附件3,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供货商。遴选单位无义务向未中选的供货商解释未中选原因和退还其报名材料。

3、遴选方式

(1)以县为单位遴选供应商,遴选出来的供应商负责辖区内基层卫生院药品配送。

(2)遴选工作在宁明县卫生健康局进行。

(3)遴选出的药品配送企业,服务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如上级另有通知按上级通知执行。期间,因入选药品配送企业主动退出、强制退出或根据需要调整时,按照遴选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4)遴选现场邀请县纪委派员参与监督。

4、遴选数量

我县确定遴选的药品配送企业数量为10家。

5、配送范围的确定

遴选出的供应商,只负责我县15家基层卫生院的药品配送。

6、宁明县卫生健康局保留对本次遴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五、其他事项

1、麻醉、精神类、放射性药品等单一来源采购药品,其配送企业不参与遴选,直接续签合同。

2、执行过程中,因政策有变动的,按政策进行调整。

3、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配送企业,立即退出,不得继续配送药品。

4、凡发现药品配送企业在药品经营中有违反行风等违规违纪行为,立即停止该企业的药品配送资格,且该企业2年内不得申请药品配送权。

六、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7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18:00(周末、法定国家节假日除外),邮寄纸质材料务必于2025年1月24日18:00前送达,逾期视为放弃参与。

2、报名地点:宁明县城中镇明阳街39号宁明县卫生健康局三楼办公室(3)。

3、联系人及电话:陆华、陈艳,0771-8620809。

4、递交材料:配送企业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我局递交附件1《 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申请》、附件2《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条件审查表》,同时按照附件3《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进行自评打分,并按要求提供附件2、3相关支撑资料。

5、参加报名的企业须保证递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遴选资格。

6、未尽事宜,请咨询宁明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股,咨询电话:0771-8636523。




宁明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17日


附件1


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申请


宁明县卫生健康局:

我公司作为中国境内合法合规的医药配送企业,经营资质、硬件设施、人员配置等条件均符合贵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要求,特此申请参与此次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现我公司委托___________作为授权代理人,负责本项目后续工作。我公司承诺,提供递交的资料均合法有效。


法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


企业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备注: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2

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条件审查表


序号


遴选条件

符合条件打√,否则打×

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原件备查)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企业法人证书

(2)“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服务”查询结果截图

(3)《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以下平台的查询记录截图:

(1)中国裁判文书网站

(2)“信用中国”网站

(3)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

(4)中国市场监督行政处罚文书网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出具上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近6个月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当地政府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的官方网站等平台的查询结果

(2)上一合同周期内合作的配送企业未发生不良配送事情(以本医疗机构记录为参考,企业此项不必提供)

2

配送西药、中成药企业须严格执行“两票制”


附佐证材料


3

配送西药、中成药、中药配方颗粒企业必须具有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



附佐证材料


4

药品配送企业为同一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参加遴选活动



医疗机构人员审核




5



药品配送企业服务承诺

配送药品的质量保证书





提供详细服务承诺,加盖企业公章

配送药品的及时性、完成率、配送准确度的保证


配送药品的售后服务保障


其他自主服务承诺方案


医疗机构复核结果


该配送企业是否能参与遴选:是□     否□




附件3


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

配送企业名称: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细则

分值

评分

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原件备查)

1.供货能力(25分)

1.1可配送药品品规数(10分)

400种以下

2


提供企业在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药品交易”模块可配送药品品种、规格的数量作为证明材料。

400种-600种*

4

600种-800种*

6

800种-1000种*

8

1000种以上

10

1.2基药品种覆盖程度(5分)

<覆盖基药品规数×40%

1


提供企业供应品种目录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载入品种(除中药饮片外)的匹配对比Excel表格,并加盖企业公章

覆盖基药品规数×(40%~60%)*

2

覆盖基药品规数×(60%~80%)*

3

覆盖基药品规数×(80%~100%)*

4

≥覆盖基药品规数×100%

5

1.3经营范围(10分)

经营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体外诊断试剂(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得6分,每少一项扣1分

6


提供加盖公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企业除上述经营范围外,同时还经营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制剂,得4分,每少一项扣1分

4
















2.配送服务能力(50分)

2.1仓储面积(10分)

常温及阴凉库总面积:1000㎡,得2分;每增加1000㎡加1分,最多不超过7分

7


(1)属于自有储存运输:仓库及相关设施设备的产权证明(市场监督部门公布的相关数据或产权证或有测绘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备注日期)

(2)属于委托储存运输:须提供受托方的上

述相关材料

(3)药品冷藏库不可另行租赁

冷库面积:30 m³,得1分;每增加20 m³加0.5分,最多不超过3分

3

2.2仓储地点

(6分)


广西区外

1


非医疗机构所在地范围的广西区内

3


医疗机构所在地市范围内

6


2.3运输车辆配备(10分)

普通运输车辆(2辆运输车,得1分,每增加1辆加1分,最多不超过7分)

7


(1)自有车辆或委托运输,需要提供行驶证、车辆登记证等相关有效证明。

(2)冷藏车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验证报告(提交验证综述即可)。

冷链运输车辆(1辆冷链运输车,得1分,每增加1辆加1分,最多不超过3分)

3

2.4仓储现代化水平(6分)

具备自动运送系统(2分),具备电子标签自动分拣系统(2分),采用自动化的货物存储和检索系统(2分),得6分

6


企业所在地药监局现场检查确认证明

2.5药品管理信息化(6分)

实现药品购进、储存、出库、配送全过程实时追溯系统,得4分,每少一项过程监控扣1分

4


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各信息系

统板块界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实现发票电子化,得2分

2


2.6药学技术人员配备(7分)

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占企业员工数10%及以上,得5分,每减少2%减1分

5


以企业员工配备名单、药监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证、参保证明作为依据,并提供相关人员资质证明(学历证明、资质证书等)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有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得2分

2


2.7配送服务覆盖范围(5分)

配送广西区内医院情况:每配送2家医院得0.5分,最多不超过5分

5


提供合作医院的购销合同或相关协议复印

件(含盖章页)

3.药品质量与企业管理规范(15分)

3.1管理制度

(6分)

管理制度完备详细,药品采购、收货及验收、储存、出库复核、销售、运输过程的管理制度齐全,得6分,每少一项制度扣1分

6


提供所有环节相关管理制度目录,经营管理记录,加盖企业公章,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3.2药品运输储存环境条件控制 (2分)

能严格控制运输和储存环境中的温湿度条件,具备冷链温度监控系统

2


温度监控系统的证明材料

3.3药物警戒

(7分)

有药品安全信息(药品不良反应、药品质量问题等)的收集记录(2分);有药物警戒活动的记录、文档管理(2分);有药品召回管理的流程制度(2分);有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等协同开展药物警戒工作的记录(1分)

7


逐条提供证明材料

4.企业应急保障能力

(10分)

提供抢救药、重大疫情、自然灾害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的药品或其他特殊加急药品的应对措施/方案,得2分

2


逐条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相关应急预案,应包含所有必要的组成部分,如组织结构、风险评估、预防措施、应急响应流程、资源调配、培训和演练计划等

对于医院订单不能满足配送供应时有应对措施/方案,得2分

2


有本地药品战略物资储备单位,得2分

2


具有完善可行的出库、运输、信息、药品安全、冷链等应急保障预案,得2分

2


有应急资源和设备,如备用电源、通讯设备、应急药品储备等,得1分

1


具备信息报告和沟通机制,有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的记录,得1分

1


合计得分


说明:申报企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每份应加盖企业公章。本标准涉及的数据以申报企业本身数据为准。*指包含下限值但不包含上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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