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生产商、配送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通知,现将退出我区低价药清单的药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退出我区低价药清单的药品
退出我区低价药清单的药品(详见附件1)。
二、有关事宜
(一)退出我区低价药清单的药品转入直接挂网的品种(详见附件2)。
(二)退出我区低价药清单的药品并取消低价药挂网资格的品种(详见附件3)。
附件:1.退出我区低价药清单的药品
2.退出我区低价药清单的药品转入直接挂网的品种
3.退出我区低价药清单的药品并取消低价药挂网资格的品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部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