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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关于开展挂网药品价格风险处置的通知(二)

所属项目:2015年云南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

发布时间: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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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相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药品价格风险处置的函》和《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相关要求,经与国家医保局下发“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比对,现组织开展挂网药品价格风险处置的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针对存在问题,以下挂网药品企业须进行整改。包括: 1.直接采购目录中,除谈判(含竞价)药品、短缺药品、已暂停挂网药品外,挂网药品价格为全国唯一高价的; 2. 直接采购目录中,除谈判(含竞价)药品、短缺药品、已暂停挂网药品外,挂网药品价格非省级采购平台全国最低挂网价的; 3.带量采购目录中,挂网药品价格高于省级采购平台全国最低挂网价的; 4.挂网短缺药品价格存在高于省级采购平台全国最低挂网价的。 5. 议价采购目录中,除谈判(含竞价)药品、短缺药品、已暂停挂网药品外,挂网药品存在高于省级采购平台挂网价的。
二、即日起至2025年2月17日下午15:00时(截止时间),相关企业可通过“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中“药品招标管理-价格风险处置-挂网药品价格确认”模块对“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中的最低价进行确认。最低价属于带量采购价格的,可点击“拒绝确认”并在拒绝理由中输入“带量采购项目+项目来源”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有其他异议的,也可点击“拒绝确认”提供合理说明并上传佐证材料。 普通挂网采购目录逾期未整改的,按《动态挂网方案》规定进行撤网处理。该药品需重新挂网的,企业应按《关于做好药品常态化挂网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的补充通知》的相关要求重新申报。带量采购目录逾期未整改且联采办无具体要求的,暂停集采身份。价格风险处置期间,相关挂网药品均按红标黄标管理。
数据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65165512 业务联系电话:0871-63606934、68313372、65388795、65357873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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