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省清流监狱委托,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对0814【GK】2017018-2、清流监狱标外药品和医疗用品、耗材、器械采购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0814【GK】2017018-2
2、项目名称:清流监狱标外药品和医疗用品、耗材、器械采购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月1日 | 其他医疗设备 | 否 | 1批 | 500000 | 500000 | 10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至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 无 |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表》;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设备管理范畴的,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表》;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设备管理范畴的,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09-20 15:05 报名截止时间:2017-10-05 15:05
9、投标截止时间:2017-10-13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10-13 09:30,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清流监狱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林畲乡
联系人姓名:孙东华
联系电话:15716014306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项目联系人:黄颖
联系电话:0591-87819582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2017-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