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
医院为加强中药饮片管理,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购进行为,形成价格竞争机制,满足临床需要,减轻病员就医负担,根据医院《中药饮片供应企业遴选制度》等,决定开展中药饮片供应企业遴选工作,现将工作流程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医院小包装中药饮片、大包装中药饮片。
二、遴选实施时间
2017年12月4日至2018年2月10日
三、遴选流程
(一)收取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遴选申请
递交申请时间:2017年12月12日8:00—12月18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申请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药学部中药库房,联系人:杨波,联系电话:45659081。
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需提交的材料如下(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1.《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中药饮片遴选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5.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6.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7.药品GMP证书复印件;
8.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9.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0.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1.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重大违纪证明;
12.当地食药监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无生产或销售假药、劣药证明;
13.最近12个月职工社保缴费证明;
14.至少一家重庆市内三级甲等中医医院药品出库记录;
15.企业自有配送运输车辆相关证明。川、渝两地外企业在川、渝两地具有分公司或配送点的证明;
16. 生产品种目录及执行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第一部或《重庆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或执行其他省级标准但在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二)医院对参选企业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企业名单在医院公示3日,具体时间待定。
(三)医院对初审合格企业进行现场生产能力审核。
医院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生产企业进行现场生产能力审核,审核前宣布生产能力审核工作纪律。生产能力审核合格企业名单在医院公示3日,公示期间医院拟定下一轮审核所需样品目录及要求。公示期满后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合格企业准备样品。
(四)质量审核。
针对生产能力审核合格的企业,由企业法人或委托人(带委托书)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指定的中药饮片样品至医院(样品内外包装上不得有生产企业标识),由医院组织专家组对参选企业中药饮片的质量进行现场编号及审核。
在质量合格的情况下,根据样品质量审核打分情况,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3—6家企业作为质量审核合格企业,其名单在医院公示3日。公示期满后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合格企业准备报价文件,同时由药学部将医院《中药饮片常用目录》及现价格告知下一轮参选企业。
质量审核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合格样品当场取消其参选资格。原则上参与遴选企业的样品不予退还,并由药学部保存一个供应周期。
(五)报价文件审核。
医院组织人员对参选企业中药饮片的报价文件(密封件)进行现场审核。
各企业原则上在医院现有中药供应价格上报价格综合下浮率,报价高于现有价格不予接收,作为废标处理,不计入价格评审排序范围。
采用合理低价法对报价情况进行排序,不保证最低价中标。以各企业报价计算平均下浮率,平均下浮率作为评标标准,按照各自下浮率与评标标准的绝对值排序(按绝对值由小到大进行排序,绝对值小者为第一名,以此类推)。
(六)候选企业确定。
医院对各企业质量审核得分、报价审核得分进行统计汇总,并将统计结果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1. 质量审核占60分,报价审核占40分。
2.质量审核第一名得分60分,第二名55分,以此类推每减少一名少5分;报价审核第一名得分40分,第二名35分,以此类推每减少一名少5分。
3. 按照各企业质量审核与报价审核得分之和进行排序,按由大到小排序,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取前两位作为中药饮片候选企业。
将候选企业名单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讨论通过的候选企业名单提交院务会研究确定。
医院院务会研究确定后进入医院中药饮片采购程序。
附件:1.《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中药饮片遴选表》
2. 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中药饮片遴选工作纪律要求
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