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纸质资料受理秩序,确保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现将递交纸质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及递交区域划分:
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
(1)11月25日-12月1日:山西、辽宁、河北、内蒙古、北京、天津、河南、陕西、山东、宁夏。
(2)12月2日-8日:甘肃、青海、湖南、湖北、安徽、江西、吉林、黑龙江、新疆、上海。
(3)12月9日-15日:广东、浙江、江苏、福建、云南、广西、贵州、四川、重庆、西藏、海南。
备注(请各企业按照上述时间提前准备,按照时间安排准时递交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址:
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7号人口大厦一层省药械采购中心受理大厅(泰瑞国际商务酒店大门西侧)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