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企业:
现将妇儿、急(抢)救目录药品挂网交易相关工作情况通知如下:
一、妇儿、急(抢)救目录药品中属非基本药物产品,已于2016年12月20日挂网交易。
妇儿、急(抢)救目录药品中属基本药物产品,在规定时间内已完成样品备案的产品,于2017年2月15日起分批导入“云南省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挂网交易(详见附件1)。
请各医疗机构和企业按照省卫计委《云南省公立医院2015年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要求,进行带量议价采购。
二、按照《云南省公立医院2015年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有关信息申报规定:1、企业重复申报产品信息不予挂网交易(详见附件2);2、经核查,对部分产品参考价信息进行重新计算,具体情况详见附件3。
附件:1. 完成样品备案产品信息
2. 企业重复申报产品信息
3. 部分产品参考价信息重新计算情况表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