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配合召回和停止使用含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药品的紧急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立即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梳理,在我市药品阳光采购平台数据中,共涉及此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目录中的6个厂家13个药品,采购平台将暂停这些药品网上采购操作(见附件2),待政府有关部门通知恢复。其中,涉及近期有采购的药品为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缬沙坦氢氯噻嗪分散片,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缬沙坦分散片和山东益健药业有限公司缬沙坦分散片。
请采购过且仍有库存的医疗机构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配合做好涉及的含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药品召回工作。
二、经梳理,在我市药品阳光采购平台数据中,除涉及召回和停用厂家药品外,仍有其他厂家可供采购(见附件3),请各有关医疗机构及时登录遴选平台调整(加入本院采购目录操作参见相关操作手册)。
如遇临床供应不足等特殊情况,确需采购药品阳光采购平台数据库中没有的品种,可按流程先行采购后进行备案登记,以确保临床使用。
三、我中心已将各区涉及有采购的医疗机构名单转发各区卫生计生委督促落实。各区卫生计生委也可登录阳光采购监管平台查询辖区医疗机构采购情况。
特此通知。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