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企业:
根据《2007年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网上采购文件》精神,我办对1月9日至20日提交的澄清与申诉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查证与修正。现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08年2月25日-3月2日
二、查看方法
1、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www.sxsyxcg.cn)” 对自己申报的产品进行确认,同时,可浏览其他企业的申报信息,监督其信息的真实性。
2、对数据平台中的产品信息(包括: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生产企业、质量层次、批准文号信息等)有异议的,可向厅药招办提交书面申诉与投诉材料。
3、在1月9日至20日审核结果确认阶段,既未确认又未提出澄清与申诉的企业(名单见附表1),请务必于2月29日前进行确认或澄清,过期不再受理。
4、标准化整理后新发现的同厂家、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药品的申报企业(见附表2),暂统一按“一品规多投、审核不通过”公示,请有关企业尽快递交生产企业的唯一授权书给予澄清,否则,将按《采购文件》4.2.4条“同一厂家、同一通用名称、同一剂型的药品, 只能委托1-2个企业申报,分别授权2个以上企业申报的按作废处理”的规定,给予作废。
5、申报注射剂的企业,请务必注意查阅(附表3), 确认有无同一生产企业、同一通用名的不同规格或不同申报人的信息出现普通粉针、溶媒结晶、冻干粉同时并存的情况。如有此类情况,必须给予澄清。
6、申报品种中规格为复方或复方*包装数量的申报企业,请注意查阅(附表4), 递交说明书与质量标准,澄清规格,以便于统一规范竞价分组。
联系地址:省卫生厅药招办(陕西省结核病防治所办公楼二楼,西安市兴庆南路121号)。
联系电话:029-82217019 029-82217174
网址:www.sxsyxcg.cn
陕西省卫生厅药招办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表一:结果确认阶段未提出澄清与申诉的企业
附表二:一品多投查阅表
附表三:注射剂查询表
附表四:规格查询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