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61号)、《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准入及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46号)、《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注射剂挂网产品专项调整的通知》有关要求,我们对注射剂挂网产品进行了专项调整,现将调整结果予以公示。
一、拟撤销产品清单
对未按照最小制剂单位(如支、瓶、袋等,组合包装按套)挂网的注射剂产品予以撤销挂网(见附件1)。
二、拟动态调整产品清单
对已在我省挂网的注射剂品种进行最小制剂单位维护的产品(见附件2)。
三、拟新增挂网产品清单
对未在我省挂网的注射剂品种进行最小制剂单位维护的产品(见附件3)。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1日。
公示期间,相关药品企业须及时登陆“药品采购准入系统”查看公示信息,并对公示结果进行确认或拒绝操作(操作页面在公示信息-产品列表内)。在系统开放时间未进行操作的,视同确认接受调整/挂网结果。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通过“申(投)诉管理”进行申(投)诉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