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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药采联办〔2016〕4号关于停止部分药品上网采购并给予不良记录的通知

所属项目:2016年四川省单一来源疫苗项目

发布时间:201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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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川药采联办〔2016〕4号关于停止部分药品上网采购并给予不良记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6年02月05日 所属项目:

各市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及中央在川医疗机构、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吉林省辉南三和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违法生产精制冠心片的通告(2015年第109号)》、《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2015年第9号)》、《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2015年第13号)》和《四川省药品等上网交易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记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对违规企业进行以下管理:

将吉林省辉南三和制药有限公司、吉林省华威药业有限公司列入一般不良记录,取消吉林省辉南三和制药有限公司、吉林省华威药业有限公司被收回GMP证书认证范围内的八珍胶囊(0.4g/粒)等10个品规(见附件)的上网资格。自收回之日起,省药械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该企业被收回GMP证书范围内的任何产品的上网申请,上网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被收回GMP证书范围内的任何产品。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

                                   

附件 取消挂网药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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