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O15〕78号),我省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推动医药集中采购纳入统一规范的平台进行交易。按照建设工作部署,决定于近期试点运行医药采购子系统(以下简称“新版交易系统”),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运行范围
1.试点医疗机构。本次试点医疗机构共9家,分别是南昌市第一医院、江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南昌市第三医院、南昌县人民医院、新建区人民医院、进贤县人民医院、南昌县蒋巷镇中心卫生院、东湖区百花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湖区系马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试点药品目录。已经纳入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并且可供试点医疗机构采购的所有药品,包括“双信封”中标药品、“双信封”限价挂网药品、南昌市医疗机构采购联合体议定成交的采购目录内的药品、国家和我省谈采购判药品、国家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药品、市场撮合药品以及纳入自主议价的挂网药品。
3.生产经营企业。试点药品目录内所有生产企业均纳入本次试运行范围,与试点医疗机构已经开展或打算开展业务关系的药品配送企业均纳入本次试运行范围。
4.试点运行时间。自2018年7月16日0时起,9家试点医疗机构在新版交易系统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此前在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下达的订单,相关单位仍在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完成后续交易流程。
二、试点运行要求
1.单位注册审核。从本公告发布即日起,所有试点医疗机构和生产经营企业,均应访问新版交易系统,进行注册。
(1)新版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y.jxsggzy.cn/dzjy/,或访问新版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点击右侧中部“交易主体登录”按钮进入新版交易系统;
(2)未在新版交易系统注册的单位,需在新版交易系统登录页面上点击“免费注册”,企业在投标人类型中选择“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配送企业”,医疗机构在招标人类型中选择“医疗机构”,注册成功后完善单位基本信息,待相关主管单位核验后入库;
(3)已在新版交易系统注册过的单位,登录系统,在信息管理菜单下的添加单位身份类型页面,添加勾选相应的用户类型,企业在投标人勾选“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配送企业”,医疗机构在招标人勾选“医疗机构”,最后添加保存。
2.确认配送关系。为保证试点医疗机构可以完整采购到全部所需药品,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在新版交易系统完成企业注册,并核验入库之后,须在7月16日0时前重新确认配送关系。
三、系统业务操作培训
1.现场培训。主管部门和试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培训:2018年7月13日下午15:00-17:00,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318号建设大厦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6开标室。
2.在线培训。药品配送企业和药品生产企业人员培训:
经营企业第一场2018年7月12日10:00-10:30;
生产企业第一场2018年7月12日11:00-12:00;
经营企业第二场2018年7月12日15:00-15:30;
生产企业第二场2018年7月12日16:00-17:00。
课堂地址:https://college.bqpoint.com/college/collegelivelist.html
用户参与在线课堂操作说明见附件。(上午场与下午场内容相同,无需重复参加,如人数超限,请查看操作手册)
有关新版交易系统操作使用方面的问题,可致电统一客服热线:400-998-0000。
特此公告。
附件:新版交易系统详细操作可参阅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jxsggzy.cn/web/bzzx/006004/secondPage.html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