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省际药品价格联动挂网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函〔2023〕58号)和《关于协助对部分挂网药品进行价格纠偏的函》(湘医保招采函〔2023〕88号)等文件规定,经湖南省医保局核查,268个产品(详见附件1)不符合我省不同质量层次之间“挂网价格普通药品不得高于过评产品,过评产品不得高于参比制剂”价格管理要求;48个产品(详见附件2) “同厂同通用名同质量层次不同规格之间不得价格倒挂”,需要进行挂网价格纠偏并暂停挂网。
请各有关企业于2023年10月30日17:00前,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模块,在“我的工作台”中,找到药品所在项目,点击“进入”按钮,进入“直接挂网管理”菜单内“挂网结果查询”页面,通过切换TAB页签,找到对应药品;填报外省最低有效挂网(交易)价格且不得高于系统给出的限价,逾期不填报和提交的,视为放弃挂网。价格纠偏调整结果不作为纳入基层采购范围依据。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