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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新津区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所属项目: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新津区中医医院

发布时间: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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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新津区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信息来源: 四川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29日 所属项目: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新津区中医医院院标


一、项目编号
    5101322020000790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成都市新津区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第1包: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第1包: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致和镇东河东路279号
    中标(成交)金额 116.968128万元(第1包:116.968128万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第1包:货物类:名称:阿胶颗粒等;品牌:四川新绿药等;规格型号200g;数量:500袋等;单价:1.235元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马松涛(评标委员会组长)、李建勤、温莉萍、戴玉芬、马布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各包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标准收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6866元(第1包:1686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编号:0009329。2、监督单位: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和金融工作局;联系电话 028-82520054。3、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4、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5、申请政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申请蓉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cdcz.chengdu.gov.cn/zfcg/gpLoan。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7、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根据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本项目确定供应商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8、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新津区财政局制定了《新津县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试行)》 (新财政〔2019〕21 号)。9、第2包: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废标。第3包: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废标。10、请中标单位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成都市新津区中医医院
    地址: 成都市新津区西创大道1389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028-82556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张先生;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668,8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张先生
    电话: 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668,881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采购文件.pdf
评审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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