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供应商:
2014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项目产品的基准购入价相关信息已维护完毕,请各供应商及时查看。查看路径为:进入http://zb.emedchina.cn/投标篮中。
[医院价] 即为基准购入价。
基准购入价制定原则:
根据广州军区医疗机构2012年、2013年网上采购的价格,参考广西、湖南、湖北、海南四省的近一年省级为单位的集中招标采购价,广州军区医疗机构提供的2013年历史采购价,2009年广东省药品阳光采购价(非基药),2013年-2014年广东省基本药物交易药品入市价(相同品种的价格以最近的一期为准),国家和广东省物价部门制定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扣除差价率确定本次基准购入价。同厂家同通用名同剂型(以剂型合并原则界定)同规格品种须遵循差比原则。其中投标品种的其他包装规格有历史采购价,即使未参与本次项目(具体来源见基准购入价原则),该投标品种亦须符合差比原则。除低价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外,参与本次集中采购的产品报价不得高于基准购入价。
低价药品目录只参考国家发改委的目录。属于低价药品目录的药品取消基准购入价。供应商递交药品说明书,根据说明书中的用法用量按照广东省低价药品日均费用计算方式,计算出低价药品的日均费用作为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日均费用。如供应商未递交说明书,按非低价药品的基准购入价作为报价限价。
对产品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不要在系统中置疑,请务必在9月21日下午4时前将《基准购入价澄清汇总表》和相关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现场递交至我公司,逾期不收。
联系电话:魏小姐 020-22268922
附表:基准购入价澄清汇总表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