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海南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备案采购工作方案的要求,我中心对部分通过网上备案采购审核的药品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1、本次公示只限通过审核的品种,公示期至2019年4月11日。如对公示信息有疑议,请于2019年4月11日17:3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递交至我中心(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华海路安海大厦二楼)。
2、对于企业已申报响应,但未在公示名单中的,可在平台备案管理板块中查询审核结果及原因,或致电0898-66529816进行核实及资料补充。
公示期结束后将对无疑议的品种按备案采购方案完成挂网。各医疗机构可根据备案采购方案进行议价采购。
特此通知。
附件:医疗机构备案采购药品公示表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