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维护市场公平性,防止药品不合理挂网高价损害医保基金和公众利益,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价格治理工作部署要求,前期已通知相关企业对价格异常的药品进行整改,现请企业对部分价格整改不到位药品再次整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
2025年4月14日至4月18日24时。
二、操作方式
请相关企业登录江西省医保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进入“网上办事大厅-药品办事大厅-药品挂网价格变更”栏目,在“待提交-药品挂网产品调价列表”界面,系统增加了一条“申请原因”为“价格整改(七)”的调价申请,请点击“查看产品明细”,按照不高于拟调整价格或相应红黄标价格填报新挂网价,批量保存后返回,上传附件(加盖公章调价函)后提交。
三、相关要求
(一)逾期仍整改不到位的药品,将按对应要求暂停挂网或进行红黄标标识。
(二)企业对过评、参比制剂等质量层次认定有异议的,或因适应症不同、特殊规格等不适用差比价规则有异议的,请在招采子系统“网上办事大厅-药品办事大厅-价格整改(七)”栏目上传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核验无误后,按规定恢复挂网。
特此通知。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