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准入及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4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理顺我省挂网药品价格关系,现就开展已挂网药品价格动态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挂网药品。
二、调整规则
所有挂网药品按不高于该药品全国省级采购平台现行最低有效挂网价格进行动态调整。
三、申报时间和流程
(一)申报时间: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二)申报流程:各相关企业登录湖北医保服务平台-医药价格和招采服务网”(https://ybj.hubei.gov.cn/hubeiHallSt/web/hallEnter/#/Index)“药品准入模块--动态调整管理”申请下调挂网价格,本次动态调整不接受企业撤网申请。
四、注意事项
“未按要求如实填报外省低价、在我省实行不公平性高价、歧视性高价”的药品,经约谈视情况纳入医药招采信用评价“失信名单”。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