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北京市中药配方颗粒产品信息公示及质疑结果,按照工作总体安排,现组织有关企业对相关产品质疑信息及审核意见进行澄清,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澄清时间
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6日
二、澄清方式
企业可登录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选择“中药饮片管理-配方颗粒产品申报”,对本企业相关被质疑产品进行澄清,具体操作详见《中药配方颗粒产品信息澄清操作手册》。
三、相关要求
1.本次澄清只涉及部分产品,企业登录后在澄清界面未查询到澄清信息的则表示无需进行澄清操作。
2.如企业不认可质疑内容,应充分列举原因理由并如实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企业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操作的视同确认质疑内容;澄清后无效的,以本次处理意见为准。
四、联系方式
平台咨询电话:010-63359388、010-63359686、010-63350020
配方颗粒QQ群:863497656(进群申请需备注单位全称)
政策咨询电话:010-55528869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日